去年東京奧運,台灣選手獲得亮麗成績,也讓外界關注國家代表隊選手待遇議題。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的建議下,國訓中心也修正相關要點,選手依不同身份別提高日常生活零用金,教練月薪則比照軍公教調薪4%,兩者調整均溯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另外,運科人員自4月1日起,依其資歷每月薪資待遇也一併調高。
立法院教委會31日邀請教育部,針對「國家培訓、儲訓選手與教練之津貼、薪資待遇之檢討及運動科學應用現況」進行專案報告。
教育部次長兼體育署代理署長林騰蛟在報告中指出,國家代表隊選手及教練待遇全面提升。教練津貼部分,配合行政院軍公教員工調薪4%幅度進行調整;選手部分,國訓中心培訓的學生選手調整最多,從原本每個月新台幣1萬5,500元調升至2萬6,000元,兩者都是溯自今年1月1日實施。林騰蛟:『(原音) 各身分選手的額度也做了調整,包括大學畢業未就學未就業的選手部分,修正前是4萬5,500,修正後每個月4萬6,000,學生選手修正前1萬5,500,修正後每個月支給2萬6,000;儲訓選手也由9,500元調整為1萬1,000,另外代表隊加給或國際賽會成績加給仍舊符合條件的,核實發給,以符獎優的原則。』
選手出國參賽膳宿費用,自1月1日起,修正額度調整50%;國外參賽如有大會指定飯店者,住宿費實支核銷;膳食費依地區分級也都有所調升。培訓隊國內移地訓練及參賽住宿費,也由原本每人每日1,600元調高為2,000元。
國訓中心運科人員,包括防護人員、技術人員、運動營養師、護理師的待遇也一併調整;整體來說,薪資的部分,每個月按照運科人員的資歷,可調高2,000元到1萬元不等,該部分所需經費,會由運動發展基金,即運彩基金盈餘挹注,自今年4月1日正式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