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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確診得計傷病假 可申請勞保傷病給付

2022-06-07 18:46(12-07 19:55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指揮中心提供)
圖片來源:其他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指揮中心提供)

勞動部今天(7日)說明,COVID-19二次確診者在居家隔離期間的病假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雇主應給假、不得扣發全勤獎金;在符合條件下也可申請勞保傷病給付,但目前尚未有人提出申請。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日前表示,3個月內重覆檢驗陽性者,當通報至系統後會自動併為重複通報,但臨床高度疑似二度感染,如有相關症狀或Ct值低,可修改為二次確診;正在研擬二次感染隔離流程,不排除可經綜合評估提前解隔或銷案,避免不必要的人身自由限制。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今天表示,二次確診仍然是「確診」,也是需要經醫師診斷,因此勞工仍須依現行規定居家隔離,在居隔期間的病假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雇主應給假、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職業災害給付組組長陳慧敏表示,截至今天為止,尚未有二次確診者來申請勞保傷病給付。

陳慧敏說明,依規定只要是經由醫師判斷為二次確診者,不論是收治在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照護期間,若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或是雇主因勞工不能出勤未全額給付薪資者,自無法工作的第4天起,同樣也可以依勞工保險條例請領傷病給付,不會因為先前確診已請領而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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