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基金會今日(17日)舉行第7屆第2次董事會,會中決議公開徵選總經理人選,即日起歡迎各界推薦。 依據《公共電視法》第22條規定,「公視基金會置總經理一人,由董事長提請董事會經三分之二董事同意後遴聘之。」 公視董事會今天討論後決議,本屆總經理聘任採公開遴選方式,接受個人自薦、董事及各方舉薦人選。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6月27日下午6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