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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信吾殺警案 台南地院認滅證逃亡裁定羈押

2022-08-24 16:57(12-07 02:05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台南地院24日下午裁定羈押明德外役監獄逃犯林信吾(白色安全帽者)。圖為23日林信吾移送台南地檢署。(圖: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南地院24日下午裁定羈押明德外役監獄逃犯林信吾(白色安全帽者)。圖為23日林信吾移送台南地檢署。(圖:中央社)

明德外役監獄逃犯林信吾22日殺害台南市警員凃明誠及曹瑞傑,23日落網送辦,南檢訊後聲押,台南地院今天(24日)下午認定林信吾犯後滅證逃亡及有反覆實施強盜犯罪之虞,裁定羈押。

台南地方法院發言人林福來今天下午指出,林信吾是明德外役監執行中的人犯,探親逾期不歸,有逃亡意圖,又在逾期不歸過程中,殺害2名警員後逃亡,逃亡過程中不斷換乘交通工具種類且南北迂迴,背包中還有1本地圖集,顯示林信吾躲避檢警追查逃亡的意圖。

林福來表示,林信吾犯案後,逃往土城高中校園清洗犯罪痕跡,並將作案用兇刀丟棄於不易發覺之處,企圖湮滅罪證;另又強盜凃明誠的警用手槍與子彈,且於逃亡過程中持警用手槍再犯強盜犯行,顯有反覆實施強盜犯罪之虞。

羈押庭認定林信吾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第328條第1項強盜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之罪,犯罪嫌疑重大,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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