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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基本生活費調高4千元 減稅利多達15.07億

2022-11-02 17:51(12-21 19:25更新)
採訪撰稿:謝佳興
財政部2日公告民國111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為新臺幣19.6萬元,預估約有230萬戶受惠。(圖:財政部臉書)
圖片來源:其他
財政部2日公告民國111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為新臺幣19.6萬元,預估約有230萬戶受惠。(圖:財政部臉書)

財政部今天(2日)公告民國111年度(2022年)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為新臺幣19.6萬元,預估約有230萬戶受惠,減稅利多達15.07億,民眾將於明年5月申報今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財政部指出,依照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納稅者按財政部公告當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金額,乘以申報戶內納稅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的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之差額部分,可從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以符合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的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加以課稅意旨。

財政部表示,依納保法規定,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2021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32萬5,948元的60%,公告今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為19.6萬元,較上年度增加4,000元。

財政部說明,本次調整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與2021年11月24日公告今年度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金額,合計增加可支配所得117.44億元,民眾於2023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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