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網傳戶籍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年滿65歲的長者可至區公所申領健保補助金。對此,健保署今天(17日)強調,健保費補助是由各縣市政府主動審定,並將名單提交健保署,減免金額由縣市政府直接繳交給健保署,民眾不需自行申請。
近來社群媒體及通訊軟體LINE再度流傳假訊息,指戶籍在雙北、桃園的民眾年滿65歲可帶身份證、存摺到區公所辦理健保補助金,半年可領一次。
健保署承保組組長張溫溫17日受訪時表示,健保費補助資格由各縣市政府審定,若民眾符合條件,健保署會直接減免保費,民眾不需申請。她說:『(原音)如果說民眾符合補助的資格,都是由各縣市政府他會提供資料給健保署,健保署在保費上就直接做減免了,所以不需要民眾再去作申請。如果符合資格的民眾,就會在保費上我們就直接給他減少或是不收。』
張溫溫指出,針對健保補助金,各縣市的門檻不同,有的縣市設有排富條款,有的縣市是65歲以上長者一律補助,也有縣市補助到某個程度,例如補助額度以第六類投保對象保費為限。
張溫溫表示,地方政府會將補助名單交給健保署,獲減免的金額由縣市政府負擔,直接繳交給健保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