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YouTube| Podcasts|
|
推播熱門報導

政院將設個資保護委員會 非公務機關外洩最高罰千萬

2023-04-13 12:07(12-20 11:35更新)
採訪撰稿:趙婉淳
行政院今天(13日)上午召開院會,會後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趙婉淳攝)
圖片來源:央廣RTI
行政院今天(13日)上午召開院會,會後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趙婉淳攝)

行政院今天(13日)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個資監督機制確定走向獨立機關化,修法將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另外,對於非公務機關洩漏個資,修正條文將提高罰鍰2萬元到200萬元,情節重大者,最高開罰1千萬。

華航、iRent等企業日前發生會員個資外洩事件,行政院日前宣示修法,13日院會正式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條之1、第48條、第56條修正草案,草案明定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為符合去年8月12日憲法法庭宣示第13號判決,要求相關機關應於3年內完成個資保護獨立監督機制的意旨,今天通過的條文落實該政策宣示,在「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成立之前,行政院會設立籌備處來研擬相關組織法。羅秉成:『(原音)今天只要在條文上把政策宣示予以落實,他的成立另外需要組織法,位階三級或二級,會在組織法進一步處理;一方面推動修法,二方面也在規劃籌組個資保護委員會的籌備處,可以進行相關組織法提出研擬及個資法修法。』

通過的草案明定,非公務機關違反安全維護義務者,處2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1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處1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

國發會表示,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希望能儘速完成修法程序,以實現打詐行動綱領的策略方向,提升對民眾個資保護。

為提供您更好的網站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
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進一步了解隱私權政策。 
我了解
00:00
00:00
0.5x 1x 1.5x 2x
LIVE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