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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創法三讀通過 投資台灣內容產業的好時機

2023-05-12 16:10(12-22 14:45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文化部長史哲表示,在此刻將文創產業正式列名「國家戰略產業」,首度納入投資抵減,正是全民支持台灣內容產業的大好時機。(圖: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文化部長史哲表示,在此刻將文創產業正式列名「國家戰略產業」,首度納入投資抵減,正是全民支持台灣內容產業的大好時機。(圖:中央社)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天(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文化部長史哲表示,在此刻將文創產業正式列名「國家戰略產業」,首度納入投資抵減,正是全民支持台灣內容產業的大好時機。

史哲表示,特別感謝行政院長陳建仁、副院長鄭文燦、財政部等及立法院不分朝野黨團共同支持,「尤其這次修正草案從4月6日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僅短短1個月餘即三讀通過,更顯示我國政府除科技硬實力,也高度重視國家文化軟實力應加以推升動能的急迫」。

文化部今天指出,3年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讓世界看見台灣在防疫、半導體等不容忽視的實力,疫後台灣內容在蓄積能量後,也逐漸在世界舞台發光發熱,正是投資台灣內容產業的好機會。

文化部目前已逐漸收攏業界意見,將盡速於跨部會協商後公布相關子法,同時也將輔以投資、補助資源整合等各項政策工具,期盼加速國家戰略重點文創產業發展,共同壯大台灣內容成為文化黑潮。

文化部表示,國家戰略產業首度納入投資抵減,這是史哲的文化黑潮計畫起手式,文化部已加速子法研修工作,期盼邀請各界共同投資台灣內容,將台流推向世界。

文化部指出,為促進原生文化內容智慧財產開發、產製及流通,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等營利事業投資行政院核定「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文創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專案,並達2年以上,可在投資額20%以內,自有應納營所稅年度起5年內,每年最高抵減所得稅額總額50%。

個人亦即天使投資人,投資高風險新創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以及由國發基金共同投資的專案,現金投資新台幣50萬元,並持有達2年以上,可在投資額50%以內,自持有屆滿2年的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內減除最多300萬元。

對於新法將上路,文策院董事長蔡嘉駿表示,內容產業業者對文創法修正的投資抵減同感振奮,目前已有數個由國內大型金控集團、電信公司,甚至是跨國媒體集團已與文策院積極洽談投資合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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