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台灣在暫停執行死刑4年半後,再度敲響死亡喪鐘,每年槍決4到6名死刑犯。臨死之前,有死刑犯願意捐出他的器官,卻引發社會論戰。有人認為社會不應該接受死囚的器官;有人說等待器官的患者那麼多,只要死刑犯自願,有什麼不可以?1個殺人犯的死,換來5個人的新生,究竟有什麼問題? ◎被拒絕的死囚、被浪費的器官? 『(槍響、救護車聲)是不是這一部?對啦!這一部沒錯啦!(什麼時候要動手術?)馬上、馬上!』 2012年12月21日傍晚,大批媒體匆匆趕到台中看守所圍牆外守候,法務部又要槍決死刑犯了。記者從高處往下看,從窗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