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天(13日)通過性平三法修法草案,蔡英文總統晚間表示,這次以受害者保護為中心,首次將「性平三法」同時通盤修法,期盼能「有效」打擊加害人的裁罰處置;完備「友善」被害人權益保障;引進民間資源,建立人才庫,讓台灣社會更安全。
蔡英文總統晚間透過臉書表示,從上個月以來,陸續有許多受害者,勇敢地站出來,揭露遭受性騷擾的經歷,令人感到不捨。隨著時間過去,大眾對這些事件的關注度,或許會逐漸降低,但在受害者的心中,卻是一道難以抹滅的痕跡。
總統指出,這些事件,也提醒著我們,即使在性別平等的議題上,做了很多的努力,但我們還是要進一步修改當前制度,努力減少這類事件的發生,也要有更健全的機制來保障受害者的權益。
因此,她請行政院長陳建仁帶領行政團隊,規劃性平機制的改革方案。在這一個月內,行政院和各部會召開超過70場會議,並在今天提出修法方案,以受害者保護為中心,修正「性平三法」。
總統表示,這次強化現行法制,讓性騷防治網絡更有效、更友善、更可以信賴。此次修法有三個重點,首先特別針對主管、雇主、機關首長,加重處罰。若是雇主利用權勢進行性騷擾,民事、刑事、行政罰都加重。
明確規範性騷擾的管轄權。過去,在職場上延伸到下班後發生的性騷擾行為,可能會適用不同的規範跟程序;但透過這次修法,我們將適用的規範一致化,即便是下班後發生的行為,如果是同一人持續性性騷擾,也同樣由《性別平等工作法》加以處罰。另外,軍警校院及矯正學校也都納入《性別平等教育法》,把適用範圍再擴大。
其次是完備「友善」被害人權益保障。總統指出,網路媒體不可報導或公開足以識別受害者身分的資訊,避免二次傷害。申訴時效延長,若發生在未成年,成年後3年內都可申訴,若遇到雇主性騷,可在離職後1年、事件發生10年內申訴。
最後是引進民間資源,建立人才庫。總統表示,為確保調查的獨立性,若負責人或主管所犯情節重大,可停職或調整職務。引入民間專業人士或團體之第三方,協助調查。為了校園安全,也會建立加害人資料庫,避免有相關行為者進入校園服務。
總統強調,我們透過跨部會進行「性平三法」的法規總檢討,理性、務實且負責任地提出修法方案。行政院已經將草案送到立法院,希望凝聚跨黨派及社會共識,在7月立法院的臨時會審議,也期盼能儘早完成三讀。
總統並希望,透過這次全面性的修法,可以讓更多人意識到這類行為的嚴重性,並尊重每個人對身體的自主權,讓我們的社會更友善也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