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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正義里程碑 權利回復基金會首次通過返還財產

2023-09-23 10:50(12-20 11:35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權利回復基金會首次通過返還財產。(資料照片/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權利回復基金會首次通過返還財產。(資料照片/中央社)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今天(23日)表示,昨天(22日)董事及監察人會議通過首件財產所有權因國家不法行為被剝奪的權利回復案件,採部分返還、部分賠償方式進行,是轉型正義里程碑。

權利回復基金會指出,22日舉行第1屆第9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中,全體董監事通過139件賠償金申請案及1件財產返還申請案,總賠償金額超過新台幣3億8000萬元。

權利回復基金會指出,財產返回申請案是權利回復條例施行以來,首件財產所有權因國家不法行為被剝奪的權利回復案件,此案被害者當年是被依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有期徒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均沒收之。

此案有罪判決已經被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告撤銷。權利回復基金會表示,經調查後,被害者被沒收的不動產部分為國有,且無不可返還的情形,因此通過返還原財產的決定,至於部分土地已移轉予第三人無法返還,則依權利回復條例規定決定以金錢賠償。

權利回復基金會表示,此案是台灣首次展開對於威權統治時期被剝奪財產所有權者的權利回復工作,代表著國家認識到過往僅以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進行賠償的不足之處,並著手對此進行處理,對台灣轉型正義工程有標誌性的意義。

另外,其他賠償申請案中,有多名八堵車站事件被害者家屬的賠償金申請案。權利回復基金會表示,八堵車站事件,發生於228事件期間,主要是澳底駐軍搭乘火車行經八堵站時與民眾衝突進而演變成鬥毆事件,後基隆要塞司令部指揮部隊報復包圍八堵車站,進站後開槍掃射,槍殺無辜車站作業員並帶走多名鐵路局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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