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防止炒房,行政院日前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囤房稅2.0),針對持有多間房產,但卻不是用於自住者,調高法定稅率上限至4.8%、下限為2%,至於建商持有餘屋,稅率一樣也會調高,是否轉嫁至消費者,財政部長莊翠雲今天(2日)在立法院財委會答詢時表示,這是市場機制,也得看消費者是否接受,她相信市場會衡平處理。
行政院日前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囤房稅2.0),國人在非自住房屋改為全國總歸戶,將現行稅率1.5%至3.6%調高至2%至4.8%,並要求地方政府,都應按全國持有戶數制定差別稅率,且採累進課徵。
由於囤房稅2.0不僅規範個人,對於建商持有餘屋也會加重稅率,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稅率為2%至3.6%,如果超過2年最高會拉到4.8%。對於建商希望寬限期從2年延長至5年,財政部長莊翠雲在備詢時也表示,主要有2個考量,一是參考過往建商在新屋的銷售期,大約一年半至3年的時間,所以財政部折衷取2年,第二是建商在這2年內加速興建房屋的銷售,也是合理且必要的。
另外,立委關注,如此建商是否會把囤房稅轉嫁至消費者?對此,莊翠雲也表示,這是市場機制,也得看消費者是否接受,她相信市場會衡平處理。她說:『(原音)我們希望房屋市場在銷售的話,能夠以合理的定價來做銷售,那如果是用轉嫁的模式,那市場上能否接受,消費者能不能接受,我覺得都必須要考慮。那在這兩年銷售期裡面,第一個購屋者,他有一些考慮的一個時段,可以有一個充足的考慮,那銷售者他也可以有一個時間來做銷售,我想這個部分是要雙方共同去努力來達成的。』
至於國內房市是否走向軟著陸?莊翠雲也表示,央行6月採行第二房貸款降至7成的措施後,9月沒有再祭出新措施,不過,配合平均地權修例上路等,可以看出來房市是價穩量縮,財政部希望房市可以朝健全的方向發展,房屋不要成為炒作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