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丹紅」辣椒粉食安危機持續擴大,食藥署今天(11日)下午邀集食品相關公會說明業者自主管理規定。副署長林金富會後表示,凡是使用「蘇丹紅」辣椒粉或使用「蘇丹紅」辣椒粉製成的產品依法均須下架回收,業者若發現原料或產品有安全之虞時,也應依法主動回收並通報地方主管機關,否則都將開罰。
中國輸台辣椒粉非法添加工業染料「蘇丹紅」,問題原料流向全台,食藥署與地方政府持續擴大抽驗,食藥署11日傍晚公布再驗出3批問題原料,累計至今全台共驗出22批「蘇丹紅」辣椒粉或辣椒原料,其中21批來自中國,1批自越南引進。
食藥署11日下午邀集55家食品相關公協會召開「食品業者自主管理說明會」,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會後表示,會中主要說明三大重點,包括阻絕非法產品於境外、落實自主管理,以及自主通報有疑慮產品。
林金富指出,自3月1日起,輸入食品無論在邊境或後市場,一旦被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含有毒或有害人體健康等違法添加物,便立即禁止進口,並直接銷毀產品。他也向業者說明應落實自主管理,確認原料符合規定,除含蘇丹紅的辣椒粉須下架回收外,直接使用違規辣椒粉製成的產品也在下架回收範圍之列,違者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可命其歇業、廢止其公司、商業登記或食品業者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違規產品全數沒入銷毀。
此次「蘇丹紅」事件波及廣泛,包括新北保欣公司、高雄津棧公司都發生下游業者自主檢驗驗出「蘇丹紅」,退貨給上游業者後,保欣與津棧仍將違法產品出貨給其他下游業者。林金富表示,業者若發現原料或產品有安全之虞時,依法應主動回收並通報主管機關。他說:『(原音)食品業者於發現原料或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若有違反者,會被依照食安法第47條第2款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林金富強調,現行法規本就規定業者必須通報,但許多業者不清楚相關規定,因此才會特別召集業者,把相關規定一次說明清楚。至於是否會裁罰未通報的下游業者,林金富說,後市場端由地方衛生局處辦,依照地方衛生局掌握的事證,「事證到哪裡就處分到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