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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地方民代助理費、里長年終獎金 中央視狀況補助地方財源

2024-05-02 16:50(12-23 02:00更新)
撰稿編輯:王韋婷
行政院會2日通過修法草案,增訂發給村里長春節慰勞金、調高縣市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等。(資料照/圖:陳建仁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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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2日通過修法草案,增訂發給村里長春節慰勞金、調高縣市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等。(資料照/圖:陳建仁臉書)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修法草案,增訂發給村里長春節慰勞金、調高縣市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等。內政部表示,依據地制法規定,財源必須由地方籌措;行政院表示預計會有部分縣市需要補助,將視財政情況處理。

行政院會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6條、第7條、第10條及第5條附表修正草案,增訂發給村里長春節慰勞金新台幣7.5萬元,調高縣市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最高每月30萬元,並調增地方民意代表為民服務費。

內政部次長吳容輝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整體調升經費須16.74億元,其中村里長春節慰勞金約5.8億元、為民服務費約1.6億元。他表示,依照地方制度法的規定,財源需由地方籌措;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表示,估計會有部分縣市需要中央補助。

根據了解,縣市政府的議員為民服務費、助理補助費,及里長春節慰問金為一般性補助款設算範圍,未來將配合修法進度及年度預算籌編期程,納入基本財政支出設算,並就地方政府基本財政收入不足支應部分,予以補助。鄉鎮市部分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由縣政府協助。

知情人士指出,以今年度設算結果來說,無基本財政收支差短的縣市政府包含6都、新竹市及金門縣,至於明年度須待設算結果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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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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