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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司法過勞公聽會 提簡化書類 強化職權處分功能等建議

  • 時間:2024-05-02 18:2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解決司法過勞公聽會 提簡化書類 強化職權處分功能等建議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日召開「如何簡化偵查、審判訴訟程序與書類製作及人力增補」公聽會。(圖擷自國會頻道)

司法官過勞問題一直未獲解決,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2日)召開公聽會蒐集各界意見。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許政賢指出,法官花費太多時間在撰寫裁判書,他認為應結構性簡化。律師蕭奕弘則建議強化職權處分的功能,從源頭減量,便能降低檢察官及法官的工作量。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召開「如何簡化偵查、審判訴訟程序與書類製作及人力增補」公聽會,邀集學者針對如何減輕司法官的工作負擔提出建議,也邀請第一線的檢察官、法官說明目前超載的工作情形。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法官周珮琦便指出,例行性事務在她每週工作天數中占掉4天,她只剩1天能撰寫書類,因此必須利用無加班費的中午、下班時間、甚至週末才能完成,每2到3週便有1晚因加班而要睡在辦公室。她並形容自己就像滾輪中的倉鼠。

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許政賢則指出,中研院在十幾年前進行的實證研究便顯示法官花費將近4成時間撰寫判決書,他認為要結構性簡化裁判書,這要比判決書白話文化要好很多。許政賢:『(原音)要結構性的簡化裁判書,也就是沒有聲明不服的案件,除特殊情形外,都不附理由。如果各位想像地方法院有9成案件不上訴,9成案件只宣判結論,這些民眾不上訴,通通不用寫理由書,我覺得的確可以一定程度或相當高的比例減輕法官的負擔。』

許政賢也認為,由於法院案件量不斷增加,法官的法定任務也不斷增加,而組織文化變革需要時間,緩不濟急,因此,中、短期內宜考量以增加員額的方式因應。

曾任台北地檢檢察官、嘉義地院法官的律師蕭奕弘也建議簡化書類,並認為應強化職權處分的功能,也就是授權檢察官針對相對輕微案件,在斟酌被告平時品行、犯後態度、犯罪手段、動機、目的及所生的危險或損害等,可依職權給予不起訴處分,從源頭減少案件量。蕭奕弘:『(原音)在德國有22.9%做的是一個微罪不起訴的方式,相較於我們的職權處分、職權不起訴,這個部分台灣只有1.5%而已。在起訴部分,德國在起訴簡判的部分都比台灣來得低,我想這部分不只是會降低檢察官的工作量,也會降低刑事庭法官的工作量,因為這是源頭的部分。』

蕭奕弘也建議強化警調機關及檢察間的資訊交換及遠距視訊,相關證人、告訴人或被害人在警局就可和檢察官做筆錄,便能節省檢察官及民眾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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