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28日)下午3時半左右表決二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逾70條條文;接續將進入三讀程序,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規定,第三讀會除發現議案內容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只得為文字修正。立法院長韓國瑜在法案二讀後宣布休息,要朝野黨團至議場後方討論後續議事處理;此時,民進黨立委朝韓國射紙飛機抗議,國民黨立委則拿標語手板遮擋、保護韓國瑜。
立法院連續2次院會、共4天會議馬拉松處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草案,民進黨立委祭出重付表決等焦土策略,拖慢立法院審議進度,5月17日、5月21日、5月24日的立法院會均挑燈夜戰,延長開會時間到午夜12時。朝野對國會職權修法無共識,17日的院會更爆發全武行,多位立委掛彩送醫,而公民團體也從21日起發動群眾聚集,關切修法進度。
17日的院會,針對邀請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經二讀表決通過常態化進行,對於立委進行口頭提問時,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21日的院會,二讀表決通過條文重點包括,不得反質詢,被質詢人應有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等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的義務,違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在國會調查權部分,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資料,法人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等違反相關規定,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處最高10萬元罰鍰。
在立委行使人事同意權部分,規範以記名投票表決、審查期間不得少於1個月,而且被提名人違反相關規定,經院會決議者,得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24日的院會二讀表決通過,增訂聽證權行使規範,也規定出席聽證會的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為證言時,為虛偽陳述者,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28日的院會則處理民進黨版的再修正動議,均為不予增訂;國民黨團撤案,藍白支持綠營版本,但朝野仍上演表決大戰。
在二讀程序完成後,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院會休息,並要朝野黨團討論後續議事安排。國民黨提出延會,將處理至再生醫療雙法草案和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