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方法院羈押庭9日裁定疑涉貪的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以新台幣1,200萬交保,檢方當庭提抗告,高等法院今(10日)再度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院更裁。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6日遭桃園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當庭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
桃園地院9日重開羈押庭,裁定將交保金額提高至1,200萬元,檢方再提抗告,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將抗告卷宗送達高等法院並完成分案,合議庭再次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方法院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