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YouTube| Podcasts|
|
熱門關鍵字
推播熱門報導
繁體中文 简体中文 English Français Deutsch Indonesian 日本語 한국어 Русский Español ภาษาไทย Tiếng Việt Tagalog Bahasa Melayu Українська

代理教師敘薪未採計職前年資違憲 教育部:尊重判決

2024-08-09 19:13(12-21 19:45更新)
撰稿編輯:陳念宜
憲法法庭9日判決,不採計代理教師職前年資相關規定違憲。教育部表示後續將依判決意旨研修相關法規,以保障代理教師權益。(示意圖/pexels)
圖片來源:其他
憲法法庭9日判決,不採計代理教師職前年資相關規定違憲。教育部表示後續將依判決意旨研修相關法規,以保障代理教師權益。(示意圖/pexels)

曾任2年代理教師的張姓男子錄取新北市代理教師,但他過去年資不被採計敘薪,張男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天(9日)判決,教師法第35條第2項合憲,但是,不採計代理教師職前年資相關規定違憲。教育部表示,尊重憲法法庭的判決,後續將依判決意旨,會商各地方政府研修相關法規,以保障代理教師權益。

教育部表示,教育部肯認代理教師對整體教育場域的貢獻以及共同維護孩子受教權的努力,並已持續推動代理教師相關權益保障事項,例如2023年與各地方政府協調後已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明訂學校聘任一學期或一學年的長期代理教師,給予一學期或一學年的完整聘期。

教育部表示,關於憲法法庭審理108年度憲二字第214號聲請人張姓男子聲請案,教育部尊重憲法法庭的判決,後續將依判決意旨,會商各地方政府研修相關法規,以保障代理教師權益。

延伸閱讀
教育部 憲法法庭 代理教師
為提供您更好的網站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
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進一步了解隱私權政策。 
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