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與台新金今天(22日)傍晚分別召開董事會通過換股合併計畫,台新金與新光金晚間於證交所宣布,合併後以台新金為存續公司並將更名「台新新光金」,台新金將以每0.6022股普通股換新光金1股普通股,每1股特別股換新光金1股特別股。
台新金及新光金今天傍晚分別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換股合併,台新金財務長賴昭吟表示,「新新併自今天開始」,雙方將攜手合作共創未來,預計10月9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提請股東通過合併案。
賴昭吟說明,台新金及新光金今天分別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以換股合併,台新金為存續公司,新光金為消滅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將更名為「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賴昭吟指出,合併案台新金將發行新股給新光金全體股東,取得新光金流通在外全部股權,台新金以每0.6022普通股換新光金1股普通股,每1股特別股換得新光金1股特別股。
新光金副總經理林宜靜晚間表示,合併後可望成為更具實力的泛新光金融集團,新光金經理人及員工將全數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