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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逮捕有據 北院駁回柯文哲提審聲請

2024-08-31 12:55(12-23 00:50更新)
採訪撰稿:王韋婷
檢廉持續偵辦京華城容積案,前台北市長、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中,白色襯衫者)31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大批媒體守候。 (圖: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檢廉持續偵辦京華城容積案,前台北市長、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中,白色襯衫者)31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大批媒體守候。 (圖:中央社)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案,30日凌晨移往北檢複訊,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且想要逕自離開,最後被諭知當庭逮補;柯文哲律師質疑程序有瑕疵,聲請提審。台北地方法院今天(31日)上午召開提審庭,結果於12時30分左右出爐,北院裁定駁回提審聲請,檢方得繼續訊問柯文哲。

台北地方法院表示,聲請人並未經檢察官訊問京華城案相關案情,因此檢察官並無理由,因所訊問內容認定聲請人在京華城案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或第101條之1第1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無聲請羈押必要者。

北院表示,聲請人既經傳喚或自行到場,檢察官也確有就京華城案訊問聲請人的事實或訊問之意,檢察官並於訊問後主張聲請人有羈押原因及必要,與「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規定相符,檢方逮捕應屬有據。

北院表示,柯文哲聲請提審為無理由,應予駁回,並應解返原解交機關台北地檢署。北院也表示,聲請人如不服裁定,依法於送達後10日內可以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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