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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費將定案 環團籲優惠與折扣設「落日條款」

  • 時間:2024-09-27 10:5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碳費將定案 環團籲優惠與折扣設「落日條款」
示意圖。(pixabay圖庫)

碳費費率審議會議將於10月7日召開第六次會議,一般費率與優惠費率可望定案。環保團體今天(27日)呼籲,優惠費率「碳底價」應為每噸新台幣300元,一般費率則至少500元,且參考英國與歐盟CBAM做法,相關優惠折扣都應設「落日條款」,最晚2035年應全數中止。

碳費費率審議會日前建議一般費率訂為每噸新台幣300元至500元間,第六次審議會將於10月7日召開,這很可能是碳費正式徵收前最後一次會議,一般費率及優惠費率可望一併定案,而環境部長彭啓明日前透露優惠費率每噸約100元左右。

對此,多個環保團體皆呼籲一般費率起徵價應為500元,並將優惠費率設定為一般費率的「固定比例」。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鄭泰鈞27日受訪指出,企業若是採行減量較嚴格的優惠費率A,建議優惠比例為一般費率的30%、也就是150元;若為優惠費率B,則優惠比例為60%、不低於300元。且無論是優惠費率、高碳洩漏風險係數、2.5萬噸的起徵門檻都應設「落日條款」。他說:『(原音)我們都希望說不管是優惠費率,或是所謂高碳洩漏風險係數,甚至是現在所謂2.5萬的這個起徵門檻,我們都希望說它能夠在2030年或是最晚、最晚在2035年之前全數中止,其實這個是因為這是參考不管是英國的做法或是歐盟CBAM的做法,他們在規劃所謂各種免費配額或者說所謂給廠商的優惠或折扣這些措施,其實他們目前規劃都是在2035年左右就會全數中止。』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專員沈宜臻表示,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在上次碳費費率審議會中提出優惠費率B「50元」及優惠費率A「0元」的「免費碳價」方案,這完全脫離立法初衷,無法反映碳排的外部成本,不僅無法有效抑制碳排,還會助長企業漠視碳排問題。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進一步指出,由於目前的碳費規模很可能與原先理想規模有很大的差距,勢必要透過政府撥補預算或綠色金融引導,才有機會強化台灣整體的氣候政策,因此未來碳費用途更形重要,他們認為碳費用途應公開透明,並廣納民眾參與機制,碳費收入除用於減碳,也不能漏掉同等重要的公正轉型與氣候調適,如發展低碳科技、貢獻全球綠色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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