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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育嬰假試辦反應冷 勞團建議祭出誘因、吸引企業加入

2024-10-21 11:20(12-22 18:40更新)
撰稿編輯:楊文君
勞動部今年推出「彈性育嬰假試辦計畫」,讓勞工可以「日」為單位,請育嬰假。示意圖。(圖: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勞動部今年推出「彈性育嬰假試辦計畫」,讓勞工可以「日」為單位,請育嬰假。示意圖。(圖:中央社)

勞動部今年推出「彈性育嬰假試辦計畫」,讓勞工可以「日」為單位,請育嬰假,目前共89家企業參與,但只有21家有勞工申請,等於超過7成6試辦單位無人申請。勞工團體建議政府,應祭出誘因或獎勵措施吸引企業加入。

勞動部今年推出「彈性育嬰假試辦計畫」,最新統計是有89家企業參與,但只有21家有勞工申請;也就是有超過7成6試辦單位無人申請,請假人次僅166次,似乎成效不彰。

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分析,願意參加試辦計畫的企業應該已經算是勞動條件比較好的企業了,若要提高成效,除了應該鎖定大型企業,或至少有一定規模企業,如資訊科技業等,更應該祭出誘因,讓更多企業願意加入。

戴國榮直言,政府立意良善,但勞工恐怕是看得到、吃不到,畢竟請育嬰假薪水可能就會減少,也會擔心給雇主或其他同事帶來困擾、還有若是小型企業,差一個人就差很多,不管是勞工或是雇主都會有些疑慮。他說:『(原音)當員工想請假、人力有困難時,企業就會動之以情、叫勞工不要請,要請請你請長期的;雖然看起來發動權在勞工,可是決定權還是在雇主,所以企業端的部分,可能要提出政策性誘因,第二是要考行業特性啦。』

他建議,短期應有一些獎勵措施,中長期政府應廣設托育機構或是保母等支援系統,甚至應該讓男性也加入照顧行列,企業應鼓勵請假氛圍,不要讓照顧責任落在女性身上。

勞動部則回應指出,目前試辦企業是反應彈性育嬰留停申請手續繁複,請個幾天假都要比照正式申請流程、填文件、加退保、回來上班要辦理復職等;還有企業認為,在特殊情況下,應保留企業拒絕或協商權,這些都會納為日後政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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