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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預告職安法修法最高罰150萬、各級承攬廠都有責任

2024-11-07 15:15(12-22 12:35更新)
撰稿編輯:楊文君
勞動部7日宣布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除提高罰則上限至新台幣150萬元,也修法加重各級承攬商安全管理責任。(示意圖/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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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7日宣布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除提高罰則上限至新台幣150萬元,也修法加重各級承攬商安全管理責任。(示意圖/Unsplash)

工地常有工程層層外包或承攬情況,發生職災時卻難追究責任,勞動部今天(7日)宣布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除提高罰則上限至新台幣150萬元,也修法加重各級承攬商安全管理責任。預告期至民國114年1月6日,目標下會期送入立法院討論。

近年重大職業災害未能有效下降,尤其營造工程職業災害占比仍高,災害發生原因多為工程規劃設計階段沒有風險評估機制、現場安全衛生管理功能未能發揮,加上罰則過低不具嚇阻作用,勞動部決定修法加重處罰。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指出,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草案已正式預告,預告期60天,四大重點包含強化營造工程源頭防災、加強事業交付承攬安全管理、提高違法處罰上限額度以及擴大公布違法雇主及罰鍰金額。

鄒子廉指出,現在是多工、專業時代,工地常有承攬人交付工程給「再承攬人」;「再承攬人」再交付給「再再承攬人」情況,發生職災時難以追究責任,這次修法將明確各級承攬人的安全管理責任。他說:『(原音)這樣過程中如果任一環節有人偷懶,或者只賺差價、不投入安全,漏洞就產生了,我們這次就加重最上包原始安全管理責任,那各級承攬人分包時要負比較明確的安全管理責任,這次法條我們做這樣的處理。』

此外,現行職安法裁罰額度、強度都遠低於其他監管法規,即便發生重大職災最高也僅能罰30萬元,鄒子廉說,考量台灣中小、微型企業多,這次修法決定提高罰鍰的上限額度、提高至150萬元,並授權勞動部可以公布已遭裁罰的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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