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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組織法修正案三讀 代理主委翁柏宗任期至11月底

2024-11-15 11:38(12-22 08:00更新)
撰稿編輯:趙婉淳
NCC組織法修正案三讀,藍綠各有己見。左為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右為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資料合成照。(圖: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NCC組織法修正案三讀,藍綠各有己見。左為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右為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資料合成照。(圖:中央社)

藍白提出NCC組織法修正案,力求落實刪除NCC委員延任條款,因協商無共識今天(15日)交付院會處理,經表決,通過藍白共提的修正草案,形同現任NCC代理主委翁柏宗自12月1日起,不再具有代理主委資格。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法案通過後,將影響NCC後續運作,請立委盡速行使NCC人事同意權;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說,未來會嚴審人事案,適當人才就讓他通過。

4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任期在今年7月屆滿,行政院今年4月公布4位NCC委員被提名人,並送交立法院審查,雖然民進黨團一度提案排審人事同意權,但遭在野黨團封殺。

立法院7月中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刪除延任規定,但因三讀通過的法案還沒正式施行,因此尚未受限,行政院指定NCC副主委翁柏宗從8月1日起延任,並代理主委職務。

行政院此舉引發在野黨立委不滿,提案修正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案,將現行條文中「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的文字刪除,改成自公布日施行。

朝野日前協商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案,由於無法達成共識,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案15日送院會表決。經表決,通過藍白共提版本,立法院長韓國瑜宣讀審查結果:『(原音)決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16條條文,修正通過。』

三讀通過的條文,未刪除「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的規定,但新增「中華民國113年7月16日修正的第4條條文及113年11月15日修正的第16條條文,自113年12月1日施行」。

這次修法後,形同翁柏宗自12月1日起不再具有代理主委資格,現任NCC委員僅剩下3人。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法案通過後,將影響NCC後續運作,行政部門努力做出配套跟處理,但這不是長久之計,請立委行使NCC人事同意權,避免NCC業務陷入空轉。被問到是否要求行政院重提NCC委員被提名人?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說,未來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會嚴審人事案,適當人才就讓他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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