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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派初選案(又稱香港47人案)今(19)日判刑結果出爐,45名被裁定有罪的香港異議人士遭判處10年至4年2個月不等刑期。對此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認為,相關人士的刑期不等,很可能是中共想達到「分化團結」的效果;另外由於這是「政治宣判」,檢辯雙方是否再提上訴仍需觀察。
2020年香港立法會選舉,其中民主派在初選時,被指控若能取得過半議席,將會無差別否決港府預算。事後47名涉及組織及參與人員,遭港府以意圖癱瘓政府,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為由逮補,其中45人遭裁定有罪。
19日香港西九龍法院宣判,45人分別判處10年至4年2個月不等刑期,其中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被認定為「首要分子」,判囚10年,另外香港學運青年領袖、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則遭判入獄4年8個月。
對於宣判結果,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表示,這是《港區國安法》施行後最大的政治審判,也被稱為港版的「美麗島大審」,背後代表的不是法律,而是要將香港的異議分子一網打盡。而判決結果雖因涉入程度或認罪與否有所不同,但相關刑期都相當重,所以即便多數人都遭未審先押長達3年之久,但似乎也沒有辦法立即出獄。
桑普認為,認罪與否,或是否轉為控方證人,在判決出爐後刑期的確有減低;而每個人的刑期都不同,也可能達到中共想要的「分化團結」效果。桑普說:『(原音)用不同刑度來對待不同被告,中共是想達到的一種不可測,而且我們稍有不慎,就會產生分化、離間的作用,這也是他們處理事情的手法。』
至於相關被告是否會上訴,桑普則認為,上訴流程曠日廢時,除了少數判刑較重者,多數人應該不會選擇上訴。但由於這屬於「政治宣判」,檢方會不會再有動作也要注意。桑普說:『(原音)這根本不是法律案子,完全是政治宣判,所以檢方、控方也可能對他認為判得輕的人,提刑期上訴,所以我覺得還要過3到4週的時間,才能塵埃落定。』
桑普也特別提到,戴耀廷即便認罪了也仍遭判10年重刑,若以此標準來看,明(2025)年即將宣判的黎智英案,因拒絕認罪,處以15年以上重刑的可能性非常高。
前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副會長羅子維則表示,這次判決結果顯現如今香港法治的墮落與腐敗,除了希望國際社會,尤其是英國或美國政府對香港政治犯問題加以關注,在台的港人也會陸續發起運動,期待社會或全球重視香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