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領銜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明定大法官現有總額定義、提高釋憲判決門檻,遭質疑恐「實質癱瘓」憲法法庭,也被執政黨視為「核彈級憲政危機」。由於此案可能將在立法院闖關進行二三讀,民團號召群眾上街抗議「憲法訴訟法」修惡,希望力阻在野黨按下「超級核子炸彈的發射鍵」,守護人民權益救濟的最後一道防線。
大法官現有總額變法定總額、提高裁決門檻 憲法法庭恐「開不了庭」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領銜提出的「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0條、第43條及第95條修正案,將憲法訴訟法作成判決及裁定的計算大法官人數規定,由「現有總額」修正為「法定總額」,並將憲法裁判作成門檻從「現有總額3分之2出席,現有總額2分之1同意」,提高為「現有總額3分之2出席,現有總額3分之2同意」。若修正後,憲法裁判至少須有10名以上大法官參與,且須有至少10名以上的大法官同意,才能做成憲法裁判。但目前憲法法庭僅剩8名大法官,新任大法官人事同意權還未過關下,憲法法庭「開不了庭」,此修法遭質疑將讓憲法法庭「實質癱瘓」,引發的爭議不斷。上百名律師、2000多位民眾上街抗議,司改、人權、勞工、婦女、青年等18個公民團體也發表聯合聲明,質疑「憲法訴訟法」修法是指鹿為馬、大開司法改革倒車的荒謬修法。
國外有大法官防癱機制台灣無 成憲訴法修法漏洞?
律師陳又新指出,翁曉玲宣稱要參照美、日制度,以法定總額作出判決,但問題在於美、日皆有配套制度,不會讓大法官人數有缺額情形,例如美國大法官為終身制,日本則每10年會做出罷免審查,未通過就繼續擔任,可說是接近終身制;但台灣大法官經過幾次修憲後,大法官會被一定程度的民意監督,會有半數大法官每隔8年交錯重新任命的情況,且一任8年無法連任,卻也是因為台灣的制度設計,讓翁曉玲找到機會來封鎖司法權。
憲法訴訟離人民很遠?憲訴法修惡人民必受其害
林永頌:『(原音)看起來法律好像離人民很遠,憲法訴訟離人民更遠,但是卻會深深影響因為違憲的命令、法律或裁判影響人民的權利,這時候沒有憲法法庭就不能得到救濟。』根據統計,憲法法庭每個月至少新收近百或破百件案件數,目前九成以上的案件都是關於人民權益的聲請案。民間司改會常務董事林永頌提出憂慮,他認為「憲法訴訟法」修法提高評決門檻,卻沒有配套制度,例如以德國而言,若新任大法官還未上任,會讓舊有大法官待新任大法官出爐才退任,不會讓憲法法庭停擺,立法院一旦通過修法讓憲法法庭停擺,恐會嚴重影響人民救濟的權利。
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院長暨法律系主任陳信安也分析指出,以前的大法官會議,經「憲法訴訟法」修法後變成了現在的憲法法庭,對於台灣人權的維護,乃至於憲政制度都扮演守護者的重要角色,更是非常重要的憲政機關;一旦憲法法庭被修法導致「實質癱瘓」,憲法秩序將遭受嚴重挑戰,受害的絕對是人民。
陳信安進一步表示,除了人民無法藉由憲法訴訟來獲得權益救濟外,各級法院的法官在審理案件時,若認為所要適用的法律有違憲疑慮,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原訴訟應該暫停,但憲法法庭停擺,聲請的法官無法續請訴訟程序,受害的是人民。再者,法官若質疑所適用的法律違憲,但因為憲法法庭停擺,因此不去聲請釋憲,繼續依照可能有違憲疑慮的法律進行審判,受害的還是人民。再加上憲政機關的爭議無法有效排除,憲政失序,受害的仍然是人民。陳信安說:『(原音)看起來對立法權是很ok的事情,可是長遠來看,是不是表示其他憲政機關也因此被解封了,不受拘束了,其實整個憲政秩序會受到很大衝擊。所以我才會講說,憲法法庭停擺可能跟一般人民生活來講不是那麼直接相關,但是我們仔細去看的話,它影響的層面其實是很廣的。』
民團批:憲訴法修法是報復修法 更是解構憲政民主的行動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徐偉群也示警,二十一世紀以來「反民主化」的政治勢力,例如匈牙利或波蘭發生「民主消退」的手段,就是讓憲法法院失能,他質疑國民黨與民眾黨先是杯葛人事審查,讓大法官人數近半懸缺,又提出修法提高憲法法庭做成決議的門檻,目的就是要讓憲法法庭無法做成決議,讓憲法法庭癱瘓,這就是對民主憲政的解構行動。
徐偉群說,台灣解嚴之後,從大法官會議時代一路到今天的憲法法庭,為台灣累積了人權保障和民主法治發展的成果,例如刑事訴訟制度中人權保障機制、同婚、原住民族權利以及其他各種制度下的人權改善。雖然大法官與憲法法庭也有不少令人不滿意的解釋和判決,例如涉及原住民狩獵權的釋字803號解釋、涉及祭祀公業性別平權的釋字728號解釋,以及人權團體對於剛做成的死刑釋憲判決也提出嚴厲批評;但是不會有人因此主張要讓憲法法庭癱瘓失能。徐偉群認為,國、眾兩黨主導的「憲法訴訟法」修法只是純粹報復憲法法庭阻止了前一波傷害民主憲政與人權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目標是要把守護憲政民主的最後防線撤除,人民應該挺身而出反對這個解構憲政民主的修法行動。
憲訴法失速列車不停 司法院應做好釋憲及暫時處分準備
由於「憲法訴訟法」完成初審後即將過協商冷凍期,最快11月底、12月初就能在立法院會進行二三讀,民進黨團嚴正以待,揚言會窮盡一切方法,全力阻擋這場「核彈級的憲政危機」。但主導修法的翁曉玲仍堅持自己不會撤案,並強調只要賴清德總統重新提出優秀的大法官人選,立法院就會快速審查通過;她提案修法目的是要健全憲法法庭,目前只是短暫空窗期,不會因此癱瘓,朝野各說各話。
眼看「憲法訴訟法」修法的失速列車持續前進,陳信安指出,在立法院位居少數的民進黨團或少數關鍵立委透過程序性手段杯葛,力阻「憲法訴訟法」修惡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此外,他認為依照憲法訴訟法規定,司法院也是國家最高機關之一,若修法導致司法權無法有效運作時,司法院應該捍衛自己憲法上的職權,他建議司法院慎重考慮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律後、總統公告前,聲請憲法法庭依照原本的憲法訴訟法先做成暫時處分,暫時凍結新法的效力,他提醒司法院一定要即早因應。陳信安說:『(原音)第一個在總統公布的時候就去申請,請憲法法庭先依照原本的憲法訴訟法先去做成暫時處分,或在總統還沒公布前,整個立法程序已經完成,在總統還沒公布時就去聲請,可以在聲請書上主張,因為時間緊迫的關係所以我先聲請,因為舊有的憲法訴訟法是大法官現有總額,現有總額就是8個,這在現有法律規定是有這個可能性。憲法訴訟法就是針對你司法權運作而來的,在這樣情況下,司法院似乎要慎重考慮他是不是要作為聲請人,聲請憲法法庭做成裁判。』
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卡關 學者建議檢討提名權化解朝野僵局
而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則表示,從今年2月新國會就任至今,回顧翁曉玲的爭議語錄,包括「我比你大」、「立法比行政大」、「行政院不可以提復議」等,塑造國民黨、民眾黨的決定不容任何人挑戰的氛圍,她的所有提案都不是讓台灣長治久安,而是報復性修法,這是極為恐怖的政治行為。
不過,林佳和認為「解鈴還須繫鈴人」,或許執政黨可從政治上去努力化解僵局。林佳和說,之前國會擴權法案經過憲法法庭宣告多數條文違憲後,朝野政黨就應該好好坐下來談,尤其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還在立法院卡關之際,執政黨應該思考大法官、考試委員的提名,參考某些國家的做法,不要讓總統獨攬提名權,應納入朝野合作、甚至名額分配,試圖化解朝野對峙的僵局,否則恐怕只剩釋憲一途。林佳和說:『(原音)民眾黨的黃珊珊已經公開並且發表文章說,她反對國民黨憲法訴訟法的修法,我們需要這種聲音,不只是來自藍白陣營在法律制度,我們也希望民進黨在政治角度,可能一定程度釋放自己原來可以獨攬的權力,我說的獨攬權力不是法律,而是透過政治的溝通。台灣一定要學習到這個,如果你硬碰硬,沒有任何妥協折衷的空間,如果藍白繼續通過翁曉玲這樣的版本,同樣道理我還是只能寄望憲法法庭宣告它違憲。』
新任大法官的人事同意權還在立法院卡關,司法院與憲法法庭因「憲法訴訟法」的闖關出現運作危機,人民與釋憲的距離會不會越來越遠,不僅社會高度關注,更有賴立法者的智慧,這場修法大戰恐怕沒有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