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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報導,香港終審法院今天(26日)裁定確認同性伴侶的住房與繼承權,駁回政府上訴,支持對LGBTQ(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酷兒)權利的保護。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Andrew Cheung)在2份裁決中指出,法院「一致駁回」香港政府提出的上訴。
今天的判決標誌著一場打了6年的法律戰就此劃下句點。
香港居民恩芬格(Nick Infinger)和他的伴侶在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時,被以並非「一般家庭」為由而排除在外,他們基於這項政策將港府告上法院,開啟了這場法律訴訟戰。
這起案件後來和李奕豪(Henry Li)與已故丈夫吳翰林(Edgar Ng)的案件共同聽審。李奕豪案針對住房補助、以及排除同性伴侶的遺產法規,向政府的政策提出法律挑戰。
在今天的判決之前,香港終審法院在2023年也曾作出里程碑式的判決,當時雖然駁回要求承認同性婚姻的請求,但裁定政府有憲法義務提供「替代法律框架」以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並對此設定2年的期限。
恩芬格和李奕豪先前已在下級法院勝訴,但政府2月將案件提交最高上訴法院。
今天裁決的部分內容涉及香港的公共租賃公寓、以及根據居者有其屋計畫(Home Ownership Scheme)出售的補助公寓問題。
至於在繼承權方面的,律師歐蒂(Timothy Otty)在10月的聽審會表示,現行政策「不僅有損人格,而且不合理、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