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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全面開放銀行高端財管 可開辦銀行大躍進

2024-12-26 19:50(02-08 15:10更新)
採訪撰稿:陳林幸虹
金管會今天(26日)宣布兩大放寬。一是放寬銀行發行結構型金融債券銷售對象,二是高階資產財管2.0門檻大幅放寬。 (示意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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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今天(26日)宣布兩大放寬。一是放寬銀行發行結構型金融債券銷售對象,二是高階資產財管2.0門檻大幅放寬。 (示意圖/中央社)

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金管會今天(26日)宣布全面開放銀行高端財務管理業務。金管會表示,將刪除管理資產規模(AUM)限制,此次刪除申請條件中,為近半年辦理理財服務管理資產規模,必須符合包括全體理財客戶可投資資產達3,000億元以上,或是可投資資產淨值達等值新台幣3,000萬以上理財客戶、總可投資資產達新台幣1,000億元以上等條件之一。

金管會表示,配合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將於「留財與引資並重」、「投資台灣支持產業發展」兩大核心目標下,針對客戶(人)、金流(錢)、資產管理業者(機構)、投資工具(商品)及誘因等5大要素,擬具具台灣特色的資產管理中心推動策略,其中發展高資產客戶財富管理業務是資產管理的重要一環,為持續推動整體產業的發展,透過法規鬆綁,提升金融機構服務能力。

金管會銀行局局長莊琇媛表示,待金管會完成法規預告,預計明年1月底、農曆春節前即可上路,屆時有意申請財管2.0業務但原先不符合AUM門檻的銀行即可遞件申請,預估至少將有3家。另有2家銀行為符合原訂AUM門檻、已遞件申請的銀行,因此開辦財管2.0家數至少將增5家。

另外,金管會擬放寬銀行發行結構型金融債銷售對象,准外匯指定銀行(DBU)或其海外分支機構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可以信託、證券自營或銷售,提供境外結構型商品或結構型債券給專業投資人,包括法人、基金或自然人在內,不再僅限高資產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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