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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三讀 因應運動部成立調整機關總數

2024-12-31 16:27(02-04 16:50更新)
採訪撰稿:趙婉淳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三讀,因應運動部成立調整機關總數。(翻攝國會頻道)
圖片來源:其他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三讀,因應運動部成立調整機關總數。(翻攝國會頻道)

為配合行政院將增設運動部,立法院會今天(31日)三讀修正通過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部分條文,將現行「部」的總數,從14個調整為15個,另將三級機關總數從70個調整為71個。至於運動部組織法修正草案雖以完成初審,但尚待協商,目前尚未完成三讀。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今年11月14日初審通過「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配合行政院增設運動部,將現行第29條條文中「部」的總數,從14個調整為15個,但民眾黨團提案,要把三級機關總數從70個調整到75個,這部分無法達成共識,因此保留送交黨團協商。

民眾黨團提案指出,依據8月12日公布的新住民基本法第4條條文明定,內政部應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但現行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33條規定,署、局的總數已達上限,為配合設立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以及未來增設「體育發展部」後的需求,因此提出修法,將署、局的總數提升至75個為限。

立法院會31日處理到「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國民黨團和民眾黨團共提版本,將署、局的總數提升到71個為限。由於在場朝野立委均無異議,因此三讀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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