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宏安涉嫌詐領助理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2日)表示,因認為「立法院組織法」相關條文有牴觸憲法疑慮,因此停審,將聲請釋憲。內政部今天下午表示,內政部依照地制法規定,一審有罪依法停職,並且停薪,一審判決效力仍在,高虹安停職狀態也沒有改變。
台灣高等法院表示,因認為「立法院組織法」相關條文有牴觸憲法疑慮,並危及民選公職人員身分穩定的民主憲政精神,因此裁定案件停審,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
內政部法制處處長鄭信偉表示,內政部依照地制法的規定,涉及貪汙治罪條例一審判決有罪,依法停職;現在一審判決效力仍在,內政部處分依據也還存在,所以高虹安停職、停薪的狀態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