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5日)表示,由於該會委員人數不足,導致廣電執照換發等多項業務無法運作,經盤點共有37家事業執照屆期換發案受到影響,其中包括「老三台」與公視,若未順利換照,恐無法繼續播出,NCC本月將盡速召開專家諮詢會議討論對策。
NCC組織法去年7月三讀修正通過,刪除「新任委員上任前,原委員可延任」的規定,新法已於去年12月1日上路,任期尚未屆滿的NCC委員僅剩3人、不足半數,無法召開委員會議,只能召開「委員諮議會議」,多項業務停擺,其中也影響今年上半年廣電及衛廣事業頻道執照換照。
NCC指出,該會於5日召開第九次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因委員人數不足導致今年上半年廣電事業執照屆期換發所生影響。經盤點,共有4家無線電視事業(台視、中視、華視及公視CH26)、8家衛廣事業(包含9個頻道)及25家無線廣播事業(警廣、中廣、台北、高雄、復興、教育廣播電台等),共37家事業的執照屆期換發案受到影響,執照到期日分別從3月初至6月底不等。
NCC說明,按「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廣播電視事業須經主管機關許可、發給執照始得營運並有執照效期限制,執照屆期前應向NCC申請換發。依據NCC組織法第九條規定,廣電執照屆期換發屬委員會議決議事項,須經委員會議審議並決議,但目前因NCC委員人數不足、未達半數,因此無法作成換照與否決議。
NCC指出,無線電視可供民眾免費收視,為偏鄉及弱勢民眾主要收視管道,若4家業者無法順利換發執照,將嚴重衝擊觀眾知的權利。另外,在無線廣播部分,有數家公營廣播電台經營執照也將屆期,包含警察廣播電台、教育電台、復興電台、台北電台、高雄電台等;公營電台負有特定任務,如警廣具維護社會治安、改善交通秩序等功能,若執照屆期無法換發,影響公共利益甚鉅。
NCC表示,根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4條及「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第14條第1項第3款後段規定,有線電視系統及MOD所播出的頻道內容,必須以依廣電法及衛廣法取得許可執照者為限;若4家無線電視事業及8家衛廣事業(9個頻道)無法完成換照,恐無法繼續在各該平台播出,將影響觀眾收視權益。
NCC強調,將於2月盡速召開外部法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聽取專業意見,積極尋求解決之道,以維護民眾收視權益、公共利益及業者信賴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