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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三越氣爆釀傷亡 金管會:商業火險由4家承保

2025-02-13 19:03(05-05 23:40更新)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今天(13日)近中午發生氣爆事件,金管會表示,新光三越商業火險由新光產險、國泰產險、明台產險及泰安產險共4家共同承保。 (圖: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今天(13日)近中午發生氣爆事件,金管會表示,新光三越商業火險由新光產險、國泰產險、明台產險及泰安產險共4家共同承保。 (圖:中央社)

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今天(13日)近中午發生氣爆事件,造成多人傷亡,金管會傍晚表示,新光三越商業火險由新光產險、國泰產險、明台產險及泰安產險共4家共同承保,並有附加爆炸險,其中新光產險占7成,而公共意外責任險則由新光產險獨自承保。

金管會也指出,由於根據「台中市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有最低投保金額規定,但實際投保是否高於最低保額,金管會並沒有透露。

根據「台中市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規定,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最低投保金額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台幣300萬,每一事故財物損失3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3000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4800萬元,不過,公共營業場所面積超過500平方公尺者,應加倍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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