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百貨發生氣爆,台中市政府勒令無限期停業。勞動部部長洪申翰今天(14日)表示,停工期新光三越自行聘僱的勞工工資要照給、不得要求勞工請自己的假,若是隸屬其他公司,則應符合調動規則。
台中新光三越百貨13發生氣爆意外,造成4死30人受傷。由於在新光三越內工作的員工類型多,包含新光三越自行聘僱的員工,以及工作地點在新光三越,但非新光三越員工的專櫃人員、清潔、保全等。
勞動部表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6條規定,若是新光三越自行僱用員工在停工期間,工資應照給,雇主不得要求勞工請假,且若新光三越要求勞工進行善後,也應依約給付工資,如有加班,也應依法給付加班費,並須注意給予勞工適當的休息。
若是非新光三越僱用的員工,像是專櫃人員、美食街、清潔、保全等,洪申翰表示,因受停業影響而無法在原地點繼續工作,雇主應將員工安置至其他適當工作,並應遵守勞動基準法有關調動工作的原則,像是調動後的工作必須要是勞工能勝任、不能對勞動條件有不利變更、雇主不能擅自扣薪、地點過遠應提供必要協助等,也不得要求勞工自己請假。
勞動部提醒,如果雇主有處理不當衍生勞資爭議,勞工除可向勞動部1955專線申訴外,也可就近向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將盡速協處。
勞動部並表示,如果是因工作受傷等職災勞工,勞動部已在全國布建17家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及38家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也在全國22個縣市聘僱70名職災專業服務人員,將全力協助職災勞工受傷後,就近接受職業傷病診治及職能復健服務,經專業及個案化的服務重返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