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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預算遭刪凍能靠朝野協商解套?學者籲財政運作仍須符合規定

2025-02-18 18:29(05-05 15:15更新)
撰稿編輯:鄭佑漢
立法院18日下午針對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後續相關處理事宜進行朝野協商,但最終仍無共識。(圖: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立法院18日下午針對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後續相關處理事宜進行朝野協商,但最終仍無共識。(圖:中央社)

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刪減幅度大且部分預算遭凍結,引發行政與立法部門角力。賴清德總統親自啟動院際協商,立法院長韓國瑜承諾透過朝野協商解套,但18日協商最終仍無共識。學者呼籲,預算解套須依照預算法規範下進行,未來如何在朝野協商合作下,確保政府運作順暢,同時兼顧財政紀律與民意期待,將是朝野必須共同面對的挑戰。

立法院通過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不僅刪減幅度顯著,部分預算還被凍結,引起行政院與立法院的角力,賴清德總統親自啟動院際協商後,立法院長韓國瑜呼籲,針對總預算案盼行政院別提覆議案,承諾啟動朝野協商為總預算案遭刪凍導致政院窒礙難行之處進行解套,不過18日協商會議後,朝野對於總預算案解套方法仍意見分歧,最後以無共識告終。

此外,《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也三讀通過,更為今年度的財政運作增添複雜度。對此,學者分析,朝野協商僅能就立法院凍結的預算項目,所設下的附帶決議或限制,進行協商解套,但若要透過「追加減預算及留用等方式為總預算解套」,仍須符合預算法規範,未來,立院法如何依法推動預算解套,並在朝野分歧中尋求共識,將成為立法院長韓國瑜的關鍵考驗,也將牽動政府能否施政順暢度及影響國家發展方向。

總預算編列膨脹過快 學者示警恐增加財政風險

政治大學財政學系主任陳國樑表示,中央政府近年來總預算編列逐年升高,從2016年蔡英文總統上任初期不到新台幣2兆元,一路增長至2024年度的3.1兆元,增幅超過50%。然而,觀察台灣近年的經濟成長率約2%至3%,並未出現相應增幅,這意味著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不斷上升,政府的財政支出增長已大幅超過經濟成長的步調,可能造成財政負擔過重的風險。

陳國樑指出,若政府支出的成長速度大於經濟成長,那麼長期下來,經濟活動將受到政府財政的侵蝕,導致資源錯配,恐影響經濟發展,針對總預算案遭到立法院刪凍逾新台幣2700億餘元,行政部門憂心政策推動受影響,陳國樑認為,預算削減確實會讓某些政府計畫受限,但另一方面,也可達到財政紀律管理的效果,陳國樑說:『(原音)我們從財政學的角度來看問題的話就會發現,如果政府支出的成長過於快速,它的成長是大於就是整個經濟成長的規模,慢慢的這個經濟就會被政府吃掉,所以這個事實上是我們財政學者在擔心的,所以你說砍預算,從執政者的角度來看的確,他也實際上是政策難以推動,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他可以節制中央政府的支出,他可以達到政府瘦身這樣的一個效果。』

追加與特別預算非總預算案彈性補足 須符合法定條件

倘若整體經費被壓縮過度,政策推動難免受阻,像外交與國防等關鍵預算,若經費不足,可能衝擊臺灣在國際情勢變動下的應變能力,臺大法律系教授柯格鐘強調,若某些急需推動的施政項目被完全砍至「只留象徵性數字」,實務上就必須考慮「是否符合法定追加預算的要件」,否則行政院即便有心補回,也難以在法律層面貿然操作。

柯格鐘提到,根據《預算法》第79條,追加預算需符合「法律新增業務、重大事故導致經費超支、因應新設機關」等特定條件,若僅僅是因既有業務推動困難,或單純認為「當初刪太多想補回來」,並不構成預算法中的法規依據。因此,當部會認為被刪的經費為重要或急迫性高的項目時,應優先努力爭取遭「凍結」項目,尋求立法院新一輪協商。

柯格鐘進一步指出,若真要援用「特別預算」為總預算解套,也必須符合《預算法》83條所列的規定,他舉例,像是要挹注國防與外交預算,也須根據《預算法》83條第1、2款,所列的國家戰爭或經濟重大變故等緊急要件,加上透過立法院審議程序才行,柯格鐘說:『(原音) 它還是要准用關於總預算編列的規定就是說因為特別預算,它跟一般總預算最大的差別,就是特別預算在情勢緊急的重要需要緣故,它可以先支付一部分,也就是說先用,後面我再透過預算上的編列認列,然後再去支用相關的預算,它其實正常程序,應該是用這個方式來做。』

柯格鐘強調,提出特別預算必須謹慎判斷,而非將特別預算視其為總預算案的「彈性補足」工具。

財劃法三讀 地方財源躍增與超徵稅制爭議

就在總預算案激烈攻防之際,事實上仍有一項法案牽動著政府財政分配,就是《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三讀,要求中央政府在統籌分配稅款下放更高比例財政分配到各地方縣市政府。陳國樑指出,若法案經總統公告後施行,「今年度恐怕就得面對統籌分配款下放的問題」,但陳國樑認為,地方政府今年度預算編列及計畫都已確定,若財劃法施行後,地方政府突然拿到大量預算分配,理應先認列那些原本屬於「地方自治事權」項目,尤其是過去由中央補助的部分,未來可逐漸回歸地方負擔。陳國樑說:『(原音) 我也一直覺得就是說行政院、財政部跟主計總處,要跟地方政府的財政局坐下來,他們要去檢討,就是根據現在預算,因為現在還沒有調整,中央要給的每一筆錢,有哪些是所謂的地方自治事項,那中央就不應該再付,那地方就要自己去負擔這個部分,你要讓地方很深刻地感受到說,其實跟著更多錢來的是責任。』

不過柯格鐘建議,因為預算採用「會計年度」編列,且地方政府大多在前一年即完成隔年預算的審議,財劃法剛三讀通過,並不代表當年度就能立刻落實;若要避免行政與法制上混亂,實際大幅增加的地方財政款項,他認為,財劃法修正後的統籌分配款比例,應於下一個會計年度生效較合理。

稅收「超徵」不等同國庫有餘 學者呼籲合理使用

近日爭論的財政部公布最新修正後2024年全國稅收統計,去年全年稅收超徵新台幣5283億元,創下歷史新高,朝野爭論是否要普發現金「還稅於民」。柯格鐘表示,稅收超徵在政治上常被形容是「多收了人民的錢」,但從法理與財政立場,「超徵」只是相較於原先預算估計稅收「多出來」,若政府同時原本預期舉債,最後因「超徵」而少借或不借,定義上非是「多餘財源」。

陳國樑呼籲,政府應加強與民眾溝通,讓社會理解超徵的真正意涵,避免錯誤認知導致財政政策受到民粹壓力影響。他強調,財政運作應以長期穩健為原則,而非為短期政治操作讓國家財政陷入困境,否則未來可能不得不透過增加舉債來應付短缺,反而對整體經濟造成更大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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