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小二甲光電」弊案後,起訴經濟部能源署光電組前組長林文信等人,監察院今天(26日)認定,能源署長游振偉、林文信於此案中,涉嫌為光電業者解套有重大違失,通過2人彈劾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對此,經濟部晚間回應,尊重監院職權,並視判決結果執行後續處分,27日將報請政院同意核可,游振偉調離主管職轉任參事,由副署長李君禮代理署長一職。
南檢偵辦「小二甲」光電弊案,也就是面積未達2公頃的非都市土地,申請用地變更供光電設施用相關弊案,最終南檢認為,相關公務員放任業者以承租零碎農地賣電賺錢,涉嫌圖利金額超過新台幣91億元,將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經濟部能源署太陽光電組前組長林文信等15人起訴。
監察院26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游振偉自2019年擔任經濟部能源署前身能源局局長,身為簡任第13職等高階文官,應知公務員依法行政為基本原則,而農業部前身農委會,因農地設置太陽光電屢生爭議,且易造成農地破碎,為此修法將2公頃以下農地不同意變更使用,修法公告後,有能源局主管「109年太陽光電6.5GW達標計畫」但書內容,游振偉身為首長未親自或指派下屬詢問但書意旨,無視農委會預警可能有地主偽造文書等意見,違法裁示將「土地使用同意書」作為不受小二甲禁令的審認標準,為太陽光電業者大開方便之門。
監察院表示,游振偉未陳報經濟部或行政院就據以執行,並推諉卸責,將審認職責轉嫁地方政府,造成此案高達96.15%皆為倒填日期的不實土地使用同意書或不符規定的案件,嚴重傷害人民對政府公權力的信賴,有重大違失。
監察院指出,在台南市太陽光電審查案件改為聯合審查制度後,台南市農業局堅持相關規定已生效,不再收受小二甲案件,陳凱凌夥同林文信改以「109年太陽光電6.5GW達標計畫」尋求出路,聯合將易於變造、偽造的土地使用同意書,逐步在會議中納入計畫審認範圍,這些案件若全都完工發電,估算20年不法發電收入高達數十億元,有嚴重違失。
基於種種理由,監察院正式通過對游振偉、林文信以及陳凱凌等3人的彈劾案,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經濟部晚間回應,尊重監院依職權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並視判決結果執行後續處分,為使能源業務推動不受影響,27日將報請政院同意核可,能源署署長游振偉調離主管職務,轉任參事,署長職務則由副署長李君禮暫代;而林文信則是原已轉調非主管職務,並確保與光電業務無涉,靜待後續法院判決結果,相信司法會公正判決,勿枉勿縱。
經濟部強調,綠電是產業滿足國際供應鏈RE100要求的關鍵要素,也是降低能源部門碳排及邁向2050淨零的重要無碳能源選項,後續將持續推動多元綠能,來滿足產業綠電需求,且為避免產生弊病,也已與法務部合作成立「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聯繫平台」、與司法單位共同成立「再生能源發展廉政平台」,未來業者可透過平台直接反映,排除外部勢力的不當干預,使國家綠能建設如期如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