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掌握海域基礎資訊、有效統籌運用海洋調查船進行研究,行政院會今天(13日)通過「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設置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被賦予4大任務包含,第一,建置耐海性水槽、迴旋臂水槽及船模加工坊,設立船模實驗整合平台,完備船模試驗量能,滿足國艦、商船與特殊船舶的完整船模試驗需求。
第二,培育台灣船模製造與船模實驗專業技術人才,將關鍵核心技術本土化,確保機敏及國防資料安全。第三,執行近岸淺水域與大洋海域的水文、生態及底質調查、樣本收集、地形測繪及資源探勘任務,滿足我國全海域海洋基礎調查及資源探勘需求。第四四,培育海洋科研與調查技術專業人才,與國內外海洋學研機構夥伴關係,進行合作海洋研究,創造實驗研究新能量。
草案明訂,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的經費來源包含,政府核撥及捐助、補助;國內外公私立機構、團體及個人的捐贈;受託研究及提供服務的收入;營運及研發成果收入等。草案也規範,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董事長、董事、常務監事及監事均為無給職。
行政院長卓榮泰在行政院會表示,基於國艦國造的關鍵核心技術本土化,以及海洋基礎調查需求,海委會籌備的「國家船模實驗室」及「海洋基礎資料調查船」已陸續興建中。卓榮泰指出,為配合相關工程籌建與未來運作維護需求,海委會擬具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據以規劃成立「行政法人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希望能發揮船模實驗室及調查船隊建置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