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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今公告裁定 柯文哲等4人延押2月

2025-03-28 12:00(05-03 13:55更新)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檔案照片。(圖: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檔案照片。(圖:中央社)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28日)公告京華城案延長羈押的裁定結果,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自4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柯文哲等4人因京華城案涉貪汙、圖利遭起訴,案件移審北院後,自1月2日起算的3個月羈押禁見期限將於4月1日屆滿,柯文哲的律師在3月27日遞狀,以人權因素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告裁定結果,包括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均自4月2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沈慶京具保停止羈押之聲請則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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