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今天(28日)公告京華城案延長羈押的裁定結果,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自4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柯文哲等4人因京華城案涉貪汙、圖利遭起訴,案件移審北院後,自1月2日起算的3個月羈押禁見期限將於4月1日屆滿,柯文哲的律師在3月27日遞狀,以人權因素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告裁定結果,包括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均自4月2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沈慶京具保停止羈押之聲請則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