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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室內乾貯設施仍在招標 台電:啟用時間至少n+5年

2025-05-12 11:49(06-03 10:55更新)
撰稿編輯:謝佳興

針對媒體指,台電規劃核一、核二、核三興建核廢室內乾貯設施,並於2030年後啟用,台電今天(12日)表示,今年確實展開招標,但尚未決標,且光工期就預估要5到6年,何時啟用得看招標及工程能否順利。台電也強調,核電即便真的要延役,也不能單靠用室內乾貯設施存放核廢,讓爐心有空間可放入新的燃料棒即可,乾貯設施空間終究有限,仍需有最終處置場。

核三廠2號機預計於5月17日使用期滿除役,台電規劃在當日中午後讓2號機逐步降載,預計當晚解聯,機組慢慢停止,屆時台灣正式進入非核家園。不過,有媒體評論指出,台電已蓋好核廢室外乾式貯存場,也正規畫2030年後再啟用3座核電廠的室內乾貯,足以將所有舊核燃料棒放入,至少存放到2070年。

對此,台電12日表示,核一、核二原先都是興建室外乾貯設施,但因地方政府要求,因此改爲規劃興建室內乾貯設施,今年已針對核一、核二相關工程進行招標,目前尚未決標,核三相關工程招標則還沒上網公告,何時啟用端看招標及工程進度能否順利。台電發言人蔡志孟說:『(原音)我覺得我不能說是不是就這麼快了,因為今年能不能順利招標,就看整個招標的進度,那他的期程就是5到6年,如果他未來施工都非常順利才有可能在2030年。』

由於在野黨團提案修核管法,讓核電使用年限,自現行40年延長至60年,最快13日拚三讀表決,台電指出,端看法案審議結果,而核電延役即便修法通過,仍需滿足安全、核廢處理、社會共識等3原則。

台電表示,室內乾貯設施啟用後,確實可將爐心裡的用過燃料棒移出來做存放,但也只是暫時,且空間終究有限,加上地方政府不可能同意永久存放,因此不論核電要不要延役,都必須找到最終處置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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