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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闖關「核電延役」修法 以核安為前提 核電年限可從40年延至60年

2025-05-13 17:27(06-02 02:15更新)
撰稿編輯:趙婉淳
立法院今天(13日)三讀通過藍白版本「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將以核安為前提,核電可從年限40年延至60年。圖為立法院長韓國瑜。 (圖: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立法院今天(13日)三讀通過藍白版本「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將以核安為前提,核電可從年限40年延至60年。圖為立法院長韓國瑜。 (圖:中央社)

立法院今天(13日)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打開核電廠運轉年限最長為40年的天花板,規定運轉執照屆滿的話,台電得向核安會申請,經核安會確認無安全顧慮,審核同意換發執照得繼續運轉,換發執照後運轉年限最長為20年。

核三廠2號機將於5月17日除役,在野黨團推動核電延役修法。立法院13日審議「核管法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時,國民黨籍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葛如鈞補充說明表示,為了讓政府彈性調節能源,讓民眾及企業享有平價且穩定的電力,核電非完美,但對台灣有其必要,也是國際趨勢。葛如鈞:『(原音)修法通過以後,對於已經停機的,比如核三廠1號機、即將停機的2號機,我們賦予行政機關有確認需再運轉的必要後,經營者也就是台電,能向主管機關也就是核安會,申請換發照的空間,而且明定需在主管機關確認無安全顧慮且同意換照的情況之下,才能運轉,等於不只要過三關,還要關關過,以安全第一為考量。』

隨後,核管法修正案進入廣泛討論,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啓楷發言時表示,以核養綠公投已經通過,請民進黨勿再阻擋。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發言時說,目前全世界能夠處理高階核廢料的國家只有芬蘭,因為芬蘭地廣人稀、沒有地震、颱風、地質條件允許,且花了50年跟當地居民溝通,才獲得社會共識。她指出,藍白立委宣稱能源安全才有國家安全,但卻未說明,若此能源本身不安全,是否會負責,也未說明如何處理核廢料。吳思瑤:『(原音)台灣目前連低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公投,沒有半個地方政府敢舉辦,而要修核管法,另一個重要的配套修法,是高低階核廢料的選址條例,為什麼國民黨民眾黨不敢來審查呢,修法只修一半,只修你們要的就是詐騙全台灣。』

吳思瑤批評,藍白欲霸王硬上弓通過核管法,但討論不充分、協商又過水,若連國會都沒有共識,社會怎麼可能會有共識,民進黨團反對惡修核管法,也反對把災難留給後代子孫。

經表決,在野黨團再度挾人數優勢,把核管法修正案闖關通過。立法院長韓國瑜宣讀審查結果:『(原音)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通過。』

三讀條文明定,核電廠運轉執照有效期間最長為40年,運轉執照屆滿,須再繼續運轉者,經營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經主管機關確認無安全顧慮並審核同意換發執照後,才能繼續運轉;換發的運轉執照,其有效期間自執照生效日起算,最長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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