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經濟民主連合今天(14日)指出,「中華鯤鵬會」長期配合中國對台統戰,牽線台灣大學生赴中參與具政治意圖的交流營隊,且借用學校場地招生,他們要求陸委會、內政部及教育部採取行動,也主張修正「反滲透法」,明定4類灰色地帶行為人負有經費申報的義務,若違反或收受滲透來源經費從事灰色地帶行為者,應負刑事責任。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研究員黃承瀚指出,鯤鵬會成立於2016年,創辦人為新黨副主席李勝峰,從該會的官網、中國官方新聞稿及參與者的貼文可發現該會長年與中國各省市台辦合作舉辦營隊,且接受「落地接待」,顯示此活動已構成中國政府對台灣青年的系統性統戰工程,且鯤鵬會官網也協助宣傳中國國台辦頒布的「台灣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該辦法明定受獎學生須「擁護祖國統一」、「認同一個中國」,而鯤鵬會將於5月17日至18日分別在台中科技大學、陽明交通大學與台灣大學借用教室舉辦說明會,形同在校園內宣傳統戰營隊。
對此,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呼籲教育部調查這3所國立大學借用場地是否經正式程序、是否掌握鯤鵬會的實質背景及目的,若發現不法,應制止並依法處理。
另外,經民連也重申,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從事這類活動應先經主管機關許可,但面對中共統戰鋪天蓋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33條之1已不夠,因此提出「以民主防衛民主、以透明對抗滲透」的概念,針對反滲透法提出修法主張,明定4類灰色地帶行為人,包括重複參與中國特定組織具政治議題的統戰活動者、媒介他人參與中國大陸特定組織具政治意圖的統戰活動者、經常從事附和中國大陸特定組織、具政治意圖的宣傳活動者,以及媒介他人進行上述行為者,必須申報其經費來源。賴中強說:『(原音)如果你真的收中國的錢,在做這件事情,那同樣的道理,我們政治獻金法既然禁止收受大陸、香港、澳門的政治獻金,那你拿中國的錢在做這些統戰活動,當然也要比照政治獻金法給予刑事責任。』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也指出,建立經費及資訊的透明機制相當重要,如此才能知道該組織的背後是否有統戰意圖,以及是否與紅色金流串聯。民進黨立委范雲則指出,目前老師帶團隊赴陸交流只需要到登錄平台填報,缺乏積極審查,她要求教育部及內政部檢討目前的做法,並落實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許可制,而非淪為目前的報備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