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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核管法第6條條文修正案,賦予核電廠取得延役或重啟的法律依據。民進黨團今天(14日)表示,台灣沒有核電延役或再運轉的經驗,國際也沒有足夠經驗,尊重行政部門評估是否提出憲法救濟程序;國民黨團說,尊重執政黨後續作為,若未來漲電價,執政黨就必須承擔。
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條文修正案」,核電廠運轉執照有效期最長40年,期滿後得申請換發執照,最長可再延20年。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即使完成修法,核三廠仍要依法除役;經濟部說,後續待核安會修訂子法及相關核安檢查要求事項,台電才能進行評估。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14日於立法院輿情回應記者會表示,執政團隊會負起責任,循現有法規,核電廠該除役就應當除役,不能輕忽任何必要安全作為;能源政策是科學專業議題,而非政治議題,尊重行政部門評估是否有必要提出憲法救濟程序。吳思瑤:『(原音)有無用立法權影響政策行政權限,有待行政部門在憲法層次進行釐清,尊重行政部門評估。昨天才剛修過,黨團還沒有跟行政部門就後續是否救濟等事進行討論,相信未來若有任何決定,也會負責任向社會報告。』
吳思瑤強調,核管法修法後,即便核電廠要延役,無論申請延役、期間安全檢測,台灣真的沒有經驗,事實上,國際也沒有足夠經驗;而恢復再運轉要投入的經費數字,可能是數以千億的預算,在經濟效益、安全評估的天秤要如何取捨,仍要經過嚴肅對話跟討論。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陳玉珍受訪表示,國民黨考量產業發展,協助推動核管法修法,賦予行政機關重啟或延役核電廠選項的法源依據,否則台灣可能面臨電價調漲的狀況。陳玉珍:『(原音)我尊重執政黨,但是我要告訴執政黨,那你就不要來說,我還要再補1000億,我要再補2000億,因為我們給你一條路,說你可以節省你的成本,你不願意,那你還想一直要來要錢,那我們當然不可能給你錢,這是一種那個行為,現在的那種行為就像敗家子的行為。』
吳思瑤則指出,電價調漲與否請回歸電價審議委員會的專業,請在野黨團支持規模新台幣4100億元特別條例中,挹注台電1千億元特別預算,才能暫時沒有調漲電價的壓力,連帶穩定物價。至於民眾黨團提出「核三延役」公投,吳思瑤說,民眾黨應思考該公投案有無存在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