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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政治表態 陸委會重申:藝人才有理由拒絕中共要求

2025-05-15 18:37(06-01 20:45更新)
撰稿編輯:王照坤
陸委會15日重申,懲處是要讓台灣藝人在中國大陸發展時,有理由可以拒絕中共的要求 (央廣檔案/記者王照坤 攝)
陸委會15日重申,懲處是要讓台灣藝人在中國大陸發展時,有理由可以拒絕中共的要求 (央廣檔案/記者王照坤 攝)

賴清德總統就職將滿一年,台灣藝人是否表態支持中國對台軍演或發表類似武統言論又成媒體關注焦點,陸委會今天(15日)在回應媒體詢問時,重申3月13日例行記者會說過的立場,所謂懲處的目的不是為了懲處,而是要讓台灣藝人在中國大陸發展時,「有理由可以拒絕中共的要求」。

陸委會說初步已鎖定20幾位藝人,但具體細節要等應規範的言行尺度有了精確定義之後再做說明;至於有人將問題推給經紀公司的情況,陸委會明確指出,所謂這一切都是經紀公司在操作之類的說法,藝人自己不能因此卸責。

藝人歐陽娜娜是近日相關報導的焦點,媒體詢問陸委會她被聘為江西吉安文化旅遊大使一事,陸委會說,了解之後認為這就像藝人受邀擔任台北市觀光大使一樣,此事應無涉配合中共號召,所以不太會因為此事就認定歐陽娜娜有擔任中共黨政軍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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