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年來持續強化對台統戰策略,民進黨立委邱志偉等人提案修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人赴中若轉貼中共黨政機關圖文或發表消滅中華民國存在等言論,應予以法律限制並增訂罰則。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則認為,法條界線模糊,恐將箝制言論自由。
近期有多位台灣藝人先後配合中國統戰,轉發涉及台灣主權爭議的貼文,或發表與我國立場相悖的政治言論,引發社會關注。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林楚茵等人提案修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及第91條,主張對國人赴中,配合轉貼中共黨政機關圖文,或發表消滅中華民國存在等言論者,應予以法律限制,並增訂罰則。
林楚茵表示,提案修法並非為懲罰人民,而是為提供一個制度性的依據,使國人在面對中國威迫利誘時,能依法有「說不」的權利與保護。她強調,當歐盟、荷蘭、比利時等民主國家反駁中國對2758號決議的錯誤詮釋,支持台灣以主權國家身分參與國際社會,台灣人民更應有基本的國家認同。
林楚茵提到,部分藝人因在中國發展,轉貼親中言論引發爭議,目前雖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之1條處理,但涵蓋範圍有限,因此此次修法希望補足漏洞,林楚茵說:『(原音)那如果說我們自己的國人,在對於自己的國家主權甚至於都還無法承認或認同,然後配合中共所謂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個部分那我覺得當然還是要立定一些罰則,那當然這個也可以呼應到就是,我相信很多現在大家都在關注有些藝人,那他們赴中然後去講這些言論的時候,也都在問說除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當中的33之1條之外,還有沒有其他的罰則或方式。』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疑,涉及限制人民基本自由與懲罰的法律,法條文字嚴謹、定義清晰,否則將使言論自由面臨威脅。她提醒,若法條過於模糊,容易出現過度擴張的解釋空間,王鴻薇說:『(原音)所以我覺得重點就是在我們的這些法律文字上,要非常的嚴謹跟明確,當你去限制人民的這個自由的時候,而且甚至要給他相關的處罰的時候,那這個東西就一定要明確,而不是這樣子似是而非,最後就很容易入人於罪,想罰就罰。』
王鴻薇強調,言論自由是民主制度的基礎,若立法條文模糊、可被任意解釋,將使法律失去公信力。她呼籲,在修法過程中,應更審慎處理法條定義與適用邊界,以免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