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共諜案,行政院修正「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送考試院會銜,預計29日的考試院會通過。修正版的特殊查核辦法修正2項條文,將查核頻率增為每3年一次,及增列曾接觸對象是否曾違反相關法規,如國安法等等。
政府共諜案頻傳,行政院啟動檢討精進公務人員查核機制,行政院19日已將修正過的「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送考試院會銜,考試院會29日將通過此辦法,之後送立法院備查,修正公布施行後正式上路。關於真正上路時間,人事總處28日表示,考量行政作業時間,加上適逢端午連假,正式上路時間「不會拖太久」。
特殊查核辦法共修正2項條文,修改查核頻次,原本並沒有複查規定,修正版改為每3年查核一次。另修正特殊查核辦法第3條,針對曾接觸人士是否有違反相關法律,增加是否違反國安法等,擴大適用法律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