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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川普對等關稅被擋下 學者:用其他方式課稅衝擊相對小

2025-05-30 11:18(06-03 13:10更新)
撰稿編輯:謝佳興
對等關稅。示意圖。(AI生成圖)
圖片來源:其他
對等關稅。示意圖。(AI生成圖)

美國國際貿易法庭裁定川普(Donald Trump)的對等關稅(Reciprocal Tariff)踰越權限,要求限期停止後,聯邦上訴法院隨後暫允繼續徵收。學者今天(30日)分析,若對等關稅最終遭到終止,對全球經貿是一大利多,即便川普仍可動用許多法源課稅,但大多僅能針對特定品項、特定國家,衝擊程度相對較小。

美國對等關稅暫緩期將屆之際,美國國際貿易法庭28日裁定,川普未經國會批准就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EEPA)發布對等關稅政策,限期10天內喊卡,然而,美國聯邦上訴法院29日為了審理川普政府提出的上訴,因而暫允繼續徵收,並要求原告及川普政府於期間內提交回應文件。

中央大學台經中心執行長吳大任30日受訪指出,若川普政府要走國會立法程序來制定關稅,由於需要一段時間,對台灣而言,就有比較多時間、空間來調整、因應。

東海大學經濟系兼任教授、亞太商工總會執行長邱達生則說,川普4月發布對等關稅政策前,美國法界就曾對此事提出質疑,此次司法攻防其來有自,並非突襲,最終若川普政府攻防失利,對等關稅全面取消,美國將回到世界貿易組織(WTO)架構下,對工業產品進口徵收平均關稅3.5%的水準,這對全球經貿、各國都是一大利多。而川普手上雖仍可引用其他法源,例如201條款、232條款以及301條款等,但不至於會像對等關稅的衝擊來得全面且大。他說:『(原音)如果說要針對國家的話,就是301調查,但是301調查,最主要是說特定國家對美國有一些智慧財產權的侵害,你要去找一個法源,對美國有貿易順差,這個不是301調查可以啟動的,如果要把它定義為影響到美國國安的話,那是232條款,那232條款就是根據品項,所以說如果是司法部門獲勝的話,對我們是還蠻有利的。』

不過,邱達生也提醒,美國半導體關稅是援引232條款,與對等關稅無關,目前已經調查完畢、完成公聽會舉辦,尚未公布結果,這是台灣需要持續留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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