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近日面臨強烈寒流,許多人叫苦連天,連在室內都得注意保暖。在法國,行政單位規定有人住的房屋室溫要維持在攝氏18到19度,雖無明確罰則,但若不夠暖,住客可訴諸法院。 根據法國行政官方網站(service-public.fr)資料,在2001年6月以後取得建築許可興建的住宅,以及全新住宅,暖氣設備要能把室內溫度維持在18度到19度。 若住宅是用以出租,無論建造年代,房客都要能「正常取暖」,否則可要求房東進行必要改善工程。但行政單位補充說明,法律並未定義何謂「正常取暖」,這一點要由法官認定。 測量室內溫度也有一定的方式,要在房間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