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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閔論文案 教部開會界定學術成果範疇

2018-02-26 11:43(12-21 07:15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撰稿編輯:王育偉
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捲入論文爭議,教育部表示,學審會今天(26日)開會,釐清和界定學術成果範疇,如研討會論文是否要納學術倫理審查,但不會對個案進行審定。
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和暨南國際大學教授陳建良於2017年在中研院研討會共同發表的論文,日前被民進黨籍立委張廖萬堅指控抄襲暨南大學學生的碩士論文。台大也召開學術倫理委員會討論,做出不予立案調查的結論,並將會議結果提交給教育部。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李彥儀今天受訪時表示,如果學術論文是用來升等,就根據教師資格審定辦法處理,至於不涉及升等的學術成果,如專門著作等,就可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來處理。
李彥儀指出,教育部先前行文給台大,想釐清爭議論文是否為學術成果的範疇,但台大2次會議僅回覆不成案,不予立案審查,因此教育部學術審議會工作小組今天下午將開會,希望進一步釐清和界定學術成果範疇,例如在研討會發表的論文是否也要納入學術倫理的相關審查。
李彥儀也表示,今天的會議不是要對個案進行審定,而是針對處理處理原則的範疇如何界定進行討論,教育部也沒有預設立場;至於管中閔論文案,將等今天會議結果出爐後,才會去討論後續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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