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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國土計畫六大變革 強化地方規劃自主

2018-03-27 17:34(12-23 02:20更新)
撰稿編輯:劉品希
葉俊榮說明全國國土計畫草案內容。(劉品希 攝)
圖片來源:央廣RTI
葉俊榮說明全國國土計畫草案內容。(劉品希 攝)
內政部長葉俊榮今天(27日)下午親自舉行記者會,說明內政部擬定通過的「全國國土計畫草案」。葉俊榮表示,全國國土計畫授權地方政府相當多的空間自主性,縣市政府可以視轄區內未來發展藍圖、人口區位、產業等條件,劃設城鄉發展區,將可減少社會衝突以及投資的不確定性。

內政部長葉俊榮27日下午在內政部舉行記者會指出,歷經2年研訂,內政部日前已審議通過「全國國土計畫草案」,並於27日送行政院審議,將於4月30日前公告實施;國土計畫法加上之前已上路的濕地保育法與海岸管理法,「國土三法」全面啟動。
全國國土計畫將全國國土劃設為「國土保育區」、「海洋資源區」、「農業發展區」及「城鄉發展區」,未來將進一步由縣市政府訂定「縣市國土計畫」以及「國土功能分區分類」,明確指出劃設範圍與面積。對於未來土地使用制度有六大變革,包括劃設國土保育地區、劃定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延續原有區域計畫環境敏感地區查詢及土地使用的指導規範、引導城鄉有序發展、確保農業升級發展需求並保護農地、涉及原住民族土地另訂使用規定。
葉俊榮表示,草案將以生物廊道的觀點,串聯山脈保育軸帶、河川廊道、重要海岸及河口溼地,劃設為國土保育區,進行嚴格的土地管制;未來各類土地使用,不管劃歸為何種功能分區、分類,仍應掌握土地環境特性,採取適當的因應作為。
葉俊榮指出,早期非都市土地主要按現況編定並實施管制,缺乏實質空間計畫來指認發展區位,產業開發屬於個案審查,土地使用的不確定性造成投資風險,因此,全國國土計畫草案將建立地方政府空間規劃的主導性,展現地方特色。他說:『(原音)所以城鄉發展地區只要被劃定有產業發展的需求,而本身它不是國土保育,它也不是海洋資源,它本身也不用作為糧食安全的需求的時候,我們就讓地方政府有相當多的空間,它可以自主性地去根據縣市本身未來發展的藍圖,考量人口、考量區位、考量地理、考量產業各方面的條件,去實現地方發展的內涵。』
內政部強調,國土計畫法立法目的之一是為了落實地方自治的精神,縣市政府未來具有相當的自主與彈性,可依據在地需求與特色進行規劃,地方可自行劃設城鄉發展區,讓重大產業投資有明確的設置地點;城鄉發展區內土地開發申請案件,不論面積大小,都由縣市政府自行審議核定,且不用再變更土地,簡化開發審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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