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中央社)
立法院29日三讀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8條、19條修正,不僅使原民權益進一步強化也落實原民轉型正義。
原18條條文明定「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是用來辦理發展原民經濟業務的相關基金,但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鄭天財認為,也應該增列原民用來興建、租售、修繕住宅等用途,希望新法可以改善原民生活以及落實原民居住正義。鄭天財說:『(原音)之所以會提修正條文就是原漢房屋自有率差距高達10.81%,而都會區原民房屋自有率更低於57.8%,這樣高的差距一直以來都無法解決,最主要就是因為預算經費問題。』
除了放寬基金使用範圍,新修正的第19條條文也把原民傳統海域納進保障範圍。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廖國棟說:『(原音)將來原民到海域去採集、尋求蛋白質來源的時候,不至於有相關機關來關切甚至阻止,修正後,我相信族民可以快樂與海洋為伍、可以快樂到海邊潛水取得生命中最重要的蛋白質來源。』
廖國棟進一步解釋,雖然原基法保障原民傳統狩獵漁撈文化,但僅限於55個原民鄉鎮市行政區內,並沒有包含傳統海域,所以,以海洋文化為主的阿美族跟達悟族在進行海祭時,常常被迫驅離或有法律問題,他認為,相關修法可以延續原民海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