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將於7月1日起,放寬香港、澳門及中國大陸人民來台報考駕照及換發駕照的限制,從原本須持獲許可停留或居留1年以上的證明,改為只要6個月以上即可辦理。 為了推動兩岸良性互動,並考量港澳及大陸地區人民來台生活的需要,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將於7月1日起,放寬這些地區的居民來台報考駕照及換發駕照的規定。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趙晉緯表示,過去這些地區的人士來台考照或換照,都須持有居、停留1年以上的證明文件;但再過兩、三天,即可比照外籍人士,持半年以上居、停留證件,即可考照或換照。他說:『(原音)經過檢討之後...